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(扩大)会

来源: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时间:2023-12-21浏览次数:0

12月20日下午,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(扩大)会,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、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,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。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,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陈春雷主持会议并讲话,厅领导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。

会议强调,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。教育系统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生力军。要扛起使命。统筹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,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,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育工作,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,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,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不竭动力。要勇于创新。既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,又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强化前瞻性、战略性、系统性布局,加强和优化学科专业建设,促进交叉学科融合和跨学科研究,加速科研成果转化,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,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夯实创新基础。要狠抓落实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,近期围绕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、普通高校高质量发展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、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、高层次人才引育等重点工作,健全政策体系,梳理任务清单,一项一项抓好落实,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良好环境。

会议指出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体现了中国式行政复议现代化发展方向,必将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。要认清意义。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实践,是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有力抓手,是深入践行“法治为民”理念的必然要求,把坚持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摆在首位,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好各项规定。要学法用法。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培训,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面学的工作要求,确保全体人员学法全覆盖,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,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和能力。要提升水平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的能力,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,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,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,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,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,落实信访和保密等各项工作要求,更好服务和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。

会上,浙江大学原副校长、浙江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席严建华教授以《科技创新驱动科教协同产教融合,全面打造卓越人才培养体系》为题,从强国战略、科技制胜、教育图强等方面作了辅导报告。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罗文燕教授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修订的背景、重要意义及主要变化作了重点解读。厅办公室负责人就信访、保密工作作了汇报。

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会。